作者: 吳博貴 醫師 / 醫學博士
本篇文章要與大家討論的,是惡性骨腫瘤手術切除後,我們採用腫瘤人工關節,來作為骨缺損的重建。

生物性重建

 

  • 異體骨
  • 冷凍自體骨
  • 放射線自體骨 

腫瘤型人工關節

金屬製人工關節

生物性重建+關節

異體骨、冷凍自體骨與放射線自體骨為主體,組裝人工關節。



前面文章有提到,當我們將腫瘤切除後,我們可以用生物性重建或是腫瘤型人工關節來做肢體重建。相對於生物性重建使用『骨頭』來重建骨缺損,腫瘤型人工關節則是完全由『金屬之人工關節』所取代。手術步驟較生物性重建簡易且迅速,我們可以見下圖示之說明:
 

這種重建的方式在早年必須在手術前作精密的影像學測量,依骨肉瘤侵犯的大小再向國外訂製尺寸相合的人工關節,等候時間長,且常關節送到台灣時腫瘤已長更大了。從10多年前起,可調性人工關節(modular tumor prosthesis)引進台灣且台灣也可以自行生產(台灣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),可依骨骼缺損部份的實際需求來增減零組件,以改變組裝人工關節的長度,這一類人工關節因為備有各種尺寸,如同樂高積木一樣術前不必訂作,使用起來方便、簡單,又可隨患者缺損的大小及特殊需求作長度的調整,而且也提供關節所需的穩定性及活動度。

人工關節手術是肢體保留重建手術中,技巧最容易且『早期』結果最佳者,因以骨水泥固定關節,多數病患術後可立即下床負重行走,但是手術幾年之後不可避免的會有人工關節鬆脫及零件磨損的問題,這在活動量大的青少年身上更容易產生,一次又一次的人工關節置換手術不但耗費健保資源甚鉅,面對一次比一次骨本損失更為嚴重的手術,關節使用壽命會越來越短,也不是病患或醫師所樂見的。如美國紐約西奈山醫學中心骨腫瘤大師Springfield教授名言:病人裝了訂製型人工關節後,初期大多很好,病人也都很滿意,肢體功能恢復快,但如果骨瘤治癒了,幾年後,他們常會因為要再次手術而深感懊惱。

目前在我們臺北榮民總醫院骨骼肌肉腫瘤研究中心,在原發性的惡性骨腫瘤使用此類人工關節的原則,包括 
  1. 年齡較長。 
  2. 年齡很小,骨骼尚未完全發展,使用人工關節作為『暫時幾年』的骨缺損替代品。 
  3. 活動需求度較低。 
  4. 身體狀況不適合做複雜的生物性重建。

因此我們目前對於原發性惡性骨腫瘤使用腫瘤型人工關節的比率,不到十分之一!近幾年全球無數專家不斷的研發、設計新的腫瘤人工關節,希望能降低關節鬆脫之機會進而延長關節使用壽命,也期待新一代的關節早日引進台灣,或在台灣研發!以下為我們臺灣常用之腫瘤人工關節。
 
膝蓋上方(遠端股骨)惡性骨腫瘤使用之腫瘤型人工關節


 
髖關節(近端股骨)惡性骨腫瘤使用之腫瘤型人工關節
 

 
整段大腿(全股骨)惡性骨腫瘤使用之腫瘤型人工關節